香港特区政府在联合国会议强调致力维护人权

  中新社香港7月13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消息,特区政府12日在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委员会)审议香港特区参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公约)提交的第四次报告的会议上强调,特区政府致力保护人权。

  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率领的特区政府代表团,出席委员会于7月7日、8日及12日举行的会议,介绍了公约在香港特区实施的情况。

  曾国卫在总结发言时表示,人权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宪制保障,更在法治和司法独立之下得以巩固。公约适用于香港特区的有关规定已通过《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纳入本地法律。中央人民政府及特区政府会以坚定的决心使“一国两制”继续成功落实。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在3天的会议中,特区政府代表团回应了委员会的提问,并就委员会对香港特区人权状况的关注事项和误解作出澄清。

  特区政府阐述了香港国安法实施情况的各项事宜,以回应委员会就该法的提问和关注。特区政府指出,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四十四条,行政长官须从现有法官中指定若干名法官纳入一份名单,以审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而不是就某宗具体案件选择某位主审法官。一直以来,委派某指定法官审理个别案件,属于司法机构(而非行政长官)的独立决定。因此,香港国安法并没有损害司法独立或公约第十四条下有关公正审问的权利。

  特区政府表示,香港的集会和游行自由受到香港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的充分保障。正如公约指出,相关的自由可以因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维持公共卫生或风化、或保障他人权利自由的原因依法受到限制。香港的终审法院亦已裁定公众集会通知的法定要求是合宪的。

  特区政府又表示,坚定维护在香港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下保障的新闻自由。传媒在香港自由地报道新闻,并担当监察公共事务的角色。

  特区政府总结称,随着香港国安法令社会恢复秩序,以及选举制度得到完善,香港特区将会展开新一页,并在成功而行之有效的“一国两制”下,以开放、多元及和谐的方式向前迈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