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刊宪将猴痘纳入法定须呈报传染病

  中新社香港6月10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10日刊宪将猴痘纳入法定须呈报传染病,按规定,医生如有理由怀疑有病人感染猴痘,便须向特区政府卫生署呈报病例。

  当日,特区政府在宪报刊登《2022年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修订附表1)公告》及《2022年预防及控制疾病(修订)(第2号)规例》,将猴痘纳入《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附表1的表列传染病,及订为《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第599A章)下的“指明疾病”。

  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亦同时公布猴痘准备及应变计划(应变计划),阐述一旦猴痘对香港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影响时的应变安排和跟进行动。

  卫生防护中心发言人表示,应变计划划分应变级别和各应变级别相应的指挥架构,并制订应变系统框架,让不同政府部门和机构得以协调,按议定的机制采取行动,以减低猴痘在香港的患病和死亡人数。

  据悉,应变计划划分“戒备”、“严重”和“紧急”三个应变级别,并会因应风险评估和猴痘对本地社区造成的健康影响而启动。若猴痘在香港出现甚或暴发时,应变计划会立即启动。

  发言人补充,特区政府会继续与世界卫生组织(世卫)保持紧密联系,密切留意外地录得的猴痘感染病例和世卫的最新建议。

  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会因应最新的科学实证和发展,不时评估风险,启动或解除应变级别,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相关机构和组织在制订各自的应变计划和措施时,应参考本应变计划。(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