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为秦岭保护筑法治屏障 环资审判工作成效渐显

  陕西商洛7月28日电 (张一辰 石芙蓉)“近年来,商洛中院不断健全完善环资审判工作机制,在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环境等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将恢复治理生态环境的结果作为重要量刑情节,将修复治理作为民事及行政公益诉讼承担责任的重要方式。”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商洛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斌表示。

  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开展“法院+媒体”宣传基层行活动,邀请媒体记者深入商洛法院审判一线,全方位了解商洛法院在发挥环资审判职能、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推进秦岭生态保护等方面具体工作举措。

  秦岭是中国南北气候的分界线,是陕西的绿色屏障、西安的“绿肺”。近年来,秦岭的绿色由“浅”入“深”,成为陕西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缩影。

图为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增殖放流区。 石芙蓉 摄
图为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增殖放流区。 石芙蓉 摄

  陕西省商洛市两级法院为了守护好秦岭绿色屏障,扎实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商洛中院及洛南、商州两个基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先后成立了环资审判工作小组及环资庭,商洛市环资案件实现统一归口管理,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初步健全。

  “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将恢复治理生态环境的结果作为重要量刑情节也是我们开展环资审判工作的一大创新举措。”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金林表示,在执行司法职能的同时,如何持续提升辖区群众保护秦岭生态的法治意识,降低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频率,也是当地法院长期努力的方向。

  为了当好秦岭生态卫士,2021年,商洛中院牵头联合五部门设立了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及“增殖流放区”和“补植复绿区”两个修复区,制定《商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实施办法》,签订司法共建协议。

  “我们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多种举措,有效地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王斌表示,商洛中院先后3次组织在司法保护基地“补植复绿区”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共计栽植侧柏树苗1000余株,在“增殖流放区”放流3次,投放鱼苗4000余尾。

  此外,自2018年在陕西省率先成立环资庭以来,商洛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环资案件371件,审结352件,在保护绿水青山中彰显司法担当。

  据悉,下一步,商洛两级法院将准确把握全面加强环资审判的新要求,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司法协作,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