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河湖长制推行以来河湖面貌持续改善

  沈阳8月12日电 (记者 韩宏)辽宁省水利厅副厅长、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张宏斌12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五年来,辽宁河湖长制工作在实践中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河湖面貌得到持续改善。

  在全国首次设立流域片区河长、在全国首次将水库纳入河湖长制体系、在全国首创逐年签订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任务书、在全国较早实现“河湖警长”全覆盖、在全国较早出台河湖长制地方性法规……辽宁不断建立健全河湖长制法规体系、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考核体系,河湖长制经历了从无到有和不断建立完善的过程,并逐渐向“有能有效”转变。

  据介绍,辽宁将3565条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4个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757座水库、191座水电站及7000余条房前屋后微小河湖全部纳入河湖长制管理范畴。规范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1.9万人,四级河湖警长4000余人,建立河湖长动态调整及责任递补机制。

  张宏斌表示,通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加大河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力度,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上半年,辽宁省150个国考断面中,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82.7%,同比增加2%,无劣Ⅴ类水质断面。84个县级以上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1月至6月,216个国家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2.9%。

  辽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8万余亩,完成造林作业面积80.66万亩,持续巩固重点河流滩区生态修复成果。完成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终期评估,开展浑河、大凌河健康评价,实施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协同创建辽河口国家公园。

  张宏斌说,辽河已经形成全线贯通的绿色生态长廊,生物多样性持续恢复,“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美丽健康河湖画卷日益显现。下一步辽宁将继续实施河流断面水质问题零报告制度,持续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及规范化试点工程,以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核心,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持续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