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大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学交流会在昆明召开

  中新社昆明9月21日电 (陈静)第十届大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学交流会暨第三届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学术交流会21日在云南昆明召开。来自中国、柬埔寨、泰国、缅甸、老挝、越南代表通过线上线下参加会议,共话区域内各国民族医药资源的保护与开发,讨论成立“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联盟”相关议题。

  2007年,首届大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交流会在泰国举办,与会各国共同签署了《加强湄公河流域民族医药合作与交流联合宣言》。此后,该会议每年举办一届,由泰国、中国轮流承办,拉开了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交流合作的序幕。

  15年间,大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交流会先后发布《丽江宣言》;成立“大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交流会学术委员会”和“传统医药知识及药用植物保护委员会”;建立“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学术交流”机制等,把澜湄区域国家传统医药合作推向更深入、更广泛、更务实、更有效的领域。

  本次交流会以“传统医药助力人类健康”为主题,由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中医药大学主办。来自越南卫生部、泰国卫生部、老挝卫生部、缅甸传统医药大学以及中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代表、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参会。

  会上,各国代表围绕《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新时代中国中医药的繁荣与发展》《泰国保护和宣传传统及本土医学经验》《社区医疗服务中的传统医学及越南发展传统医药的解决方案》等题,分享了各国传统医药近年的发展情况。此外,6国传统医药青年学者也分别围绕传统医药教育、科研、医疗、政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作专题报告。

  经过当天大会的讨论,认为成立“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联盟”整体可行,将继续推动相关工作进展。同时,讨论决定第十一届大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学交流会将于2023年由老挝、泰国联合举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