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去年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4万余件

  广州6月22日电(方伟彬 吴静怡 邓丽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2日发布2021年度行政诉讼白皮书,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白皮书显示,广东法院去年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4万余件,占全国的1/12。其中,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8545次,同比增长46.6%,“告官能见官”已成常态,行政机关败诉3938件,“民告官”不仅能“告得上”还能“告得赢”。

  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各级法院新收涉乡镇政府类案件较多,达4884件。此外,涉劳动和社会保障、城建、自然资源、公安执法等案件也较多,分别为4632件,3337件,2601件和1962件。

  广东法院聚焦疫情防控、食品药品监管、征收补偿、履行法定职责等四类重点案件加强司法审查,支持和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诚信、合理行政。白皮书还显示,随着行政机关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去年,广东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行政行为4.2万件,准予执行率达88.5%,连续四年呈上升趋势。

  当日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涉及疫情防控、生态保护、加装电梯、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多个方面。其中,在原告黄某诉被告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征收补偿案中,法院认定,土地补偿费依法应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则归权属人所有。征地实施机关有义务审核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人,落实其补偿权益。原告系通过司法拍卖取得涉案厂房、宿舍及办公楼的使用权,属于补偿对象,也已书面提出补偿申请,但征地机关未予答复,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遂判决责令被告限期作出处理。

  在原告陈某诉被告吴川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中,法院认定,被告先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再送达《房地产征收估价报告》,未依法保障原告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报告享有的复核、鉴定申请权,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证据不足、程序违法,遂判决予以撤销并责令重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