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印发工作方案 鼓励五类人员落户

  天津8月22日电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滨海新区落实支持“滨城”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日前印发。该方案包括增强滨海新区人口导入能力,完善基本服务保障,给予重大项目政策支持,开展液化天然气直供政策试点,推动能源结构优化,支持数字产业发展,支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在自然资源管理和审批方面给予支持,支持完善人才政策,支持创新发展等方面。

  其中,为增强滨海新区人口导入能力,鼓励以下五类人员落户“滨城”:

  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在“滨城”落户。符合条件的本市范围内全日制高职及以上院校的毕业生、在校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可在滨海新区落户。支持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直系亲属通过投靠方式落户。

  鼓励新区产业工人在“滨城”落户。在新区正常经营的企业工作,且在该企业连续正常缴纳社保满1年的居民(同期外省市1年无社保记录),由个人和企业共同提出申请,可在新区落户,其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直接落户(不得注册高中、职高及以下学籍),超过35周岁的须在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鼓励京津冀协同重点企事业单位员工落户。经区政府或各开发区管委会集体研究认定并签订框架协议的北京等外省市整体迁移企事业单位,支持其随企业迁来的职工(在企业工作满一年)在新区落户,支持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通过投靠方式在新区落户。

  鼓励在“滨城”生活的准市民落户。持新区有效居住证满3年(近1年在津正常连续缴纳社保费且同期外省市1年无社保记录)、且在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居民(不得注册高中、职高及以下学籍),支持其落户合法稳定住所。在新区创业,且该企业聘用5名以上就业人员(企业为其连续缴纳1年社保且同期无异地社保),企业原始法人代表(不得注册高中、职高及以下学籍)正常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且外省市且同期1年无社保记录,支持其落户稳定住所。

  鼓励为“滨城”贡献者落户。对符合条件的新区区级及以上荣誉获得者,可申请落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