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支付结算等相关规定 上海银行天津分行被罚款59万元

  7月8日电 据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因违反支付结算、反洗钱、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相关管理规定,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合计59万元。

图自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网站
图自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网站

  刘树成(时任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罚款3.5万元。(中新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