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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电动汽车在哪充电?
买了电动汽车在哪充电?
南京率先出台补贴政策,鼓励引导充电设施进小区
石小磊
扬子晚报讯(记者 石小磊)随着电动汽车数量爆发式增长,越来越多的充电桩出现在居民小区内。但是,在停车位紧张的小区,根本无法实现“每位一桩”。为了保障居民的充电需求,近日,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南京市财政局两部门联合印发《南京市2021年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办法》,并出台了专项补贴政策,旨在鼓励和引导各充电设施运营商主动布局进小区。据悉,这项政府补贴政策在全国尚属首例。
交通运输是当前能源消耗最大的领域之一。如果将目前的传统燃油车全部变成纯电动汽车,对电网的影响将不言而喻。“有序充电”可实现根据整体电网负荷情况,在用电高峰时降低充电功率,在用电低谷时提高充电功率,从而合理调节减轻电网负荷。根据补贴办法,财政资金补贴对象为本市范围内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财政补贴由新建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和充电设施运营补贴构成。
其中,新建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补贴,具体如下:
(1)交流充电桩每千瓦补贴200元;
(2)在居民区建设且统一运营管理、具备有序充电功能的公共交流桩每千瓦补贴300元;
(3)直流充电桩独立增容站点每千瓦补贴700元;
(4)直流充电桩非独立增容站点每千瓦补贴400元。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的补贴总额不超过180万元。年度新建充电设施小于100根桩或充电总额定功率少于5000千瓦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充电桩建设补贴按上述标准的50%给予补助。新建交流桩桩均周充电量低于10千瓦时、直流桩桩均周充电量低于40千瓦时的不予补助。
充电设施运营补贴则是依据南京市充电设施监管平台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数据统计,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在本市范围内年度充电量达到150万千瓦时(含)以上,同时全年在线率超过90%(含)的给予充电设施运营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
(1)社会公共充电设施运营补贴0.15元/千瓦时;
(2)具备“光储充放”功能,储能电量达到500千瓦时(及以上)且光伏装机容量达到100千瓦(及以上)的社会公共充电设施运营补贴0.2元/千瓦时;
(3)在居民区统一建设运营且具备有序充电功能的公共充电设施运营补贴0.05元/千瓦时。
据悉,本次财政补贴均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近期交通部门还将出台细化文件,通过补贴引导,推动南京充电设施高质量发展。